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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2017年工作要点

发布:浏览次数:19592次发布时间:2017-03-20
 

市妇联2017年工作要点

今年我市妇联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群团改革、妇联改革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第六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着眼于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着眼于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创新发展,坚持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生命线,坚持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根本要求,着力推动妇联改革创新,着力凝聚妇女力量,着力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务实重行、狠抓落实,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开启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承担好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

1、深入开展妇女思想引领工作, 不断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抓好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全市妇联干部思想行动高度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党的意志主张传递到妇女群众中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切实抓好妇女思想意识形态工作,为我市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凝聚巾帼力量,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广泛组织动员妇女群众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2、促进妇女创业创新。大力开展创业就业实用技能培训,帮助航空都市区失地妇女群众提高发展生产能力。积极开展“春风行动”等活动,动员广大妇女踊跃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支持广大妇女参与生态农业、庭院经济、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发展。加强与金融单位的联系协调,积极推动开发面向妇女群众的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

3、深化巾帼脱贫行动。扶持巾帼手工创业项目、举办女性电商培训班,引导贫困妇女居家就业。扶持创建“巾帼脱贫示范基地”,联合市人社局举办全市家政服务业技能大赛。深化农村贫困地区妇女“两癌”查治救工作,持续推动将贫困妇女免费“两癌”筛查纳入鄂州市健康扶贫政策范围。积极为贫困妇女争取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事项目。

4、创建“巾帼文明岗”。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分类创建巾帼文明岗,引领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已命名的巾帼文明岗开展综合考核。举办全市金融系统岗位技能大赛,促进窗口单位服务水平的提升。

5、选树先进典型。选树各行各业妇女先进典型,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建功标兵等评选表彰活动,并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学习楷模、争当先进。

三、深入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工作

6、实施家风倡扬行动。联合市文明办组建家风宣讲团,大力开展良好家风家训故事全市巡回宣讲,推动家风家教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测评体系,家风家教内容纳入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广泛开展特色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在全市各级各地举办“家庭道德大讲堂”,进一步推进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并出台工作指南。

7、实施家教促进行动。组织开展“六一”庆祝活动,举办“我家最美故事”讲故事比赛和亲自阅读活动。开展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继续实施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家庭支持项目,推动03岁社区早教服务进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加强示范家长学校建设和巾帼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

8、实施儿童关爱行动。加大女童安全自护工作力度,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师资培训和工作督查。引入社会组织开展“防性侵、防拐卖、防校园暴力、防灾害、防意外”儿童安全自护“五防”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施暑期“彩虹行动”。继续实施好金凤工程等公益项目,资助100名贫困女大学生。

四、认真履职尽责协调推动妇儿工委工作

9、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的重难点问题。广泛宣传贯彻全国第六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重难点问题。加强“三留守”群体的调研,并推动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妇女儿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

10、不断增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化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评估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好主体责任、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发挥好主导作用,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重点督查和年度重点指标考核体系,强化跟踪问责。实施“一报告两数据”项目,进一步提高规划实施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扎实开展妇女维权工作

11、加大源头维权力度。总结我市各地各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经验,开展我市家庭暴力问题现状调研,推动反家暴法的实施。围绕家庭教育、家庭暴力、留守农村妇女关爱、婚姻家庭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跟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落实村规民约违法纠错机制,维护好农村妇女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济收益等相关权益。

12、增强维权服务实效。坚持妇女维权与社会维稳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集矛盾排查、纠纷调解、法律帮助、关爱帮扶于一体的基层综合维权服务模式。完善妇女信访代理制度,进一步畅通妇女信访渠道,规范妇女信访秩序。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深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力开展维权进校园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及时帮助受侵害妇女儿童实现权益诉求和权益救济。

13、构建大维权服务格局。坚持社会化维权方式,争取职能部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着力构建多层面、立体化的维权网络,形成维权合力。加强与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等团体会员合作,在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办理中,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维权服务。

六、大力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

14、抓好新领域妇联组织建设。主动适应国际航空大都市建设需求,把握妇女群众流动频繁、分布不断变化的特点,以“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联组织”为目标,及时在妇女集中的新组织和流动妇女、自由职业女性等新群体中,以行业建妇联、区域建妇联、社区楼宇建妇联等形式,扩大妇联组织在新领域、新群体、新组织的有效覆盖,织密织牢基层妇联组织网络。

15、推进区域化组织建设。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为重点,开展区域化妇联组织建设试点,推动区域内妇联组织联建、干部联配、资源联享、载体联创、阵地联用、经费联筹。推进城乡村(社区)妇代会改建妇联。

16、建实“妇女之家”。以妇女群众的知晓度、满意度为重要标尺,推动“三亮”活动(“妇联组织亮牌子、妇联主席亮身份、妇联工作亮作为”)向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社会组织等基层妇联延伸。开展示范“妇女之家”拉练检查,激活“妇女之家”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婚姻家庭、综合维权、家庭教育、家政服务、文化体育、困难帮扶等服务功能,让妇女群众在参与中感受“家”的服务。

17、壮大基层工作力量。采取专挂兼、推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扩大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增加基层妇联工作力量。推动为每个乡镇(街道)、社区妇联配备1-2名妇女儿童工作公益岗位,乡镇妇联主席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兼任的,配备1名专职妇联副主席或专职妇女工作者。

七、下大气力开展网上妇女群众工作

18、加强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畅通“一网两微”等网上联系妇女群众的渠道,增强线上服务妇女群众的功能,促进线上服务与线下活动有机融合,形成线上和线下两条战线、实体和虚拟两大空间共同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生动局面。

19、构建“网上妇女之家”。加强“鄂州妇女网”的更新和优化,完善“鄂州妇女联合会”微信平台和新浪微博,将妇联各类工作纳入网上运行,开展网上宣传、网上服务、网上维权、网上活动,构建包括政策咨询、成长成才辅导、权益问题投诉、创业就业帮扶、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等于一体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20、加强网宣队伍建设。引导妇联干部主动学习互联网知识,自觉培养互联网思维,掌握运用互联网的技能,善于运用互联网工作方法。加强网评网宣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规模稳步扩大、能够坚守阵地、精干有力的妇联网军,形成网上“巾帼和声”。

八、全面推进妇联改革发展

21、落实妇联改革各项重大任务。以《湖北省妇联改革实施方案》为指导,制定《鄂州市妇联改革方案》,以“强三性、去四化”为主攻方向,以创新妇联组织体系和强化能力建设为重点,改进妇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增强广泛性和代表性;改革市妇联机关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和创新机制;改革机关干部选拔使用和管理制度,建设一支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队伍;创新动员妇女服务大局的载体和方式,充分发挥妇女作用;创新工作方式,更有效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创新服务妇女、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履行政治职责与履行基本职能有机统一;做强基层、夯实基础,扩大妇联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切实解决基层薄弱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综合保障。

22、加强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实施妇联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举办妇联干部示范培训班,带动各级妇联开展各类培训,以开口能说、提笔能写、遇事能做为基本要求,不断提高妇联干部运用新媒体工作的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改革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3、推进妇联干部作风改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妇联工作调研,聚焦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痛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落实好“三项制度”,坚持妇联干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增强联系和服务妇女的广泛性和主动性,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