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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鄂州市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浏览次数:23107次发布时间:2018-06-01

一、绩效自评得分情况及绩效等级

2017年鄂州市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项目执行率为99.62%。评价结果为优秀。

二、部门支出情况

2017年鄂州市妇联部门总支出258.9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性支出62.35万元,项目支出64.45万元。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开展妇联干部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妇联干部培训班,带动各级妇联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妇联干部能力素质。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妇联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广大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不断建设服务型基层妇联组织,614-16日,市妇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妇女干部示范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学者为广大学员讲授如何推进乡镇妇联组织区域化改革及村妇代会改妇联工作、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及反家庭暴力、新时期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创新及发展等知识,实地观摩了洋澜村妇女之家、百子畈社区家庭服务中心等特色妇女阵地,同时还邀请全市优秀老党员、池湖村何少卿同志为大家作先进事迹报告,并与来自全市各区、开发区、街道、部分乡镇(村)、社区的100多名妇联干部开展“党的女儿话初心暨文明创建立新功”互动交流,激发大家听党话、跟党走,服务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项中心工作的内在动力,增强在群团改革中夯实基层基础、建强“妇女之家”的工作本领。

2.实施家风倡扬行动,加强与纪委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在全市各级各地举办“家庭文明道德大讲堂”20/次。

完成情况:519日,在市委党校主体班举办“家风家教与党员干部的‘四德’建设”专题讲座,发挥党员干部在家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接受家风教育、立好家规、做好家教、树好家风。524日,与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联合举办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家属代表“当好廉内助 树立好家风”廉政座谈会,筑牢家庭廉洁的反腐内防线。与市文明办、市科协联合在全市科技工作者中开展家风建设并表彰了一批科技文明家庭。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联合市委法治办、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和市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与法同行·共创平安家庭”知识竞赛, 营造健康文明的家庭环境、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6月份全面启动2017“家庭文明道德大讲堂”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身边事教身边人”为基本形式,广泛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妇女及家庭成员加强道德实践,培树道德标杆,以家庭文明道德素质的提高带动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在市妇联的示范指导和积极带动下,各区、街纷纷行动,共组织举办家庭文明道德大讲堂20场,积极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良好家庭道德风尚,全力推进全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鄂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国际航空大都市贡献巾帼力量。

3.弘扬传统文化,展示巾帼风采,推动全民阅读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传承美德  共沐书香”国学经典诵读比赛活动。

完成情况:2-3月,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联、市教育局、市文体新广局联合主办的全市“传承美德  共沐书香”国学经典诵读比赛预赛在市老年大学多功能厅举行,全市有32户家庭、71个单位、1000多名选手分别参加了家庭组和单位组比赛,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教家风。

持续寻找“吴都最美家庭”,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庭开展“我家最美故事”暨亲子阅读主题实践活动,收到“我家最美故事”征文4936篇,促进了少年儿童与家庭成员共同向美、向善,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亲情中升华。4月,鄂州市全民阅读领导小组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了评比表彰,市妇联获评2016年度全民阅读工作先进集体,市妇联干部郑晓葵被评为全市优秀阅读推广人。

4.发挥优秀女性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和宣传新时期先进妇女典型,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完成情况:323日,鄂州市妇联隆重召开“巾帼心向党·喜迎十九大”先进典型事迹报告暨五届三次执委(扩大)会,会上为我市2016年度获得全国妇联和湖北省妇联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授奖,同时表彰了60名市级三八红旗手、30个三八红旗集体。为充分发挥优秀女性示范引领作用,在“喜迎十九大 巾帼建新功”主题巡回宣讲活动中,以优秀妇女典型讲述自身先进事迹的形式,激发广大妇女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市各区先后举办宣讲6场次,受众1200余人;十九大召开后,组建了由十九大女党代表、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家庭代表等优秀妇女典型和妇联主席、妇联执委共30人的十九大精神巾帼宣讲队,以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企业、进乡村、进村组、进院落、进家庭,形象生动地解读十九大精神,截至目前,巾帼宣讲队员已在全市开展了78场次,受众8500余人

5.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创新,利用“互联网+”创新培训模式,与劳动就业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妇女创业技能培训;扶持市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个。

完成情况:开展精准扶贫就业培训,与市就业局常年联合举办月嫂培训班,同时做好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有电商创业意愿的农村妇女、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等参加全国妇联大别山片区暨湖北妇女电子商务培训班。选送优秀女企业家参加省级以上各类专业培训,推荐我市优秀女企业加入省女企业家协会,为我市女企业家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发展平台。全年共为153名妇女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1523万元

联合市城建委举办迎“五一”服务航空大都市巾帼建功园林修剪技能大赛,鼓励从业妇女不断提升技艺,以过硬的职业素质服务我市航空大都市建设。联合市人社局等单位成功举办鄂州市首届巾帼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我市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和从业妇女的素质提升。还推荐了乐华花卉、凡文制衣、淘鄂州等企业参加全省巾帼脱贫创业创新大赛。

市妇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组织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生态农业建设,近两年扶持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一方面吸纳所在地妇女劳动力到基地就业,另一方面鼓励所在地妇女从事基地产业链配套服务,帮助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进一步发挥了基地对所在地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市妇联长期组织巾帼科技志愿服务队专家深入各基地开展技术培训,今年10个妇女占从业人数达80%以上的基地分别给予5000元的资金扶持

6.完善市级家调委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矛盾调处率达80%以上。

完成情况:“鄂州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依托专业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及时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举办幸福婚姻家庭知识公益讲座,增强妇女正确应对、自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能力。截至2017年底,面向全市妇女、家庭开展幸福婚姻课堂讲座30场次,培训妇女5300余人次,调解离婚案件513起,调解成功率达91%,赢得了群众的高度公认,引起了各级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各级领导也纷纷点赞,多次在全省交流工作经验,全国妇联副主席谭琳一行来鄂州调研时,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市综治办已将其纳入全市“1+N”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工作经费上予以全面保障。2017年按照规范化、全域化、专业化的工作思路,着力规范了“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管理,完善了市级家调委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了鄂城区法院“婚姻诉调窗口”,同时推动梁子湖区、华容区开展调解工作,建立全市婚姻调解工作全覆盖机制。2017年初,在全省综治工作座谈会上,鄂州市妇联交流汇报了我市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工作的做法;8月,在全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会上,鄂州市妇联作先进经验交流。该项工作还获得全省妇联系统重点工作项目二等奖。

7.加强凤凰街道文汇社区、百子畈村“社区家庭服务中心”督导和协调,常态化开展“家长美德实践、家长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艺术、邻里公益互助”活动10/次,提高居民家庭道德素养。

完成情况:加强对凤凰街道文汇社区和百子畈村“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的督导和协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为切入点,常态化开展家庭美德实践、家长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艺术、邻里公益互助等公益活动,提升家庭道德建设水平和家庭成员文明素养。每周定期开展的常规活动达14个班次,此外今年还开展家庭道德主题活动70场次,累计惠及1000多个家庭4000余人次,收到良好社会反响。2017年全省“公益木兰”社区家庭服务中心项目培训暨家庭道德建设试点工作会在鄂州召开,鄂州市妇联在会上作题为《厚植家庭道德建设 深耕社会文明新风》的经验交流。

8.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指导服务,培养社区家庭教育辅导员30名,组织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志愿者到城市社区开办家长课堂,举办家庭教育讲座40/次。

完成情况:培育孵化我市首个家庭教育专业社会组织—鄂州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通过承接公益项目等方式,提供家长学校建设指导、家庭教育咨询实践等服务,极大地延伸了市妇联家庭工作手臂。

举办了“鄂州市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辅导员培训班”,对来自全市40个城市社区的家庭教育辅导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迅速投入到社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去,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89场次,显著提升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自转能力。

完善家长学校建设,按“五有”要求部署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工作任务,并深入3个街道和鄂州经济开发区,对城市社区家长学校进行实地督导。出台了《鄂州市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为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创造条件,努力开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关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质量,2017年暑期,市妇联共招募64名大学生志愿者和188名社会爱心人士,分成20支小分队,深入到各区、街道的市直机关精准扶贫联系点、留守家庭服务中心、儿童之家、寄宿学校和社区家庭服务中心,开展了为期10天至30天的关爱留守儿童“彩虹行动”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心理问题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开展安全知识传授、课业辅导、兴趣培养、文体游戏体验、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等一系列关爱活动。

9.加强儿童自护安全教育,在市直中小学举办“心灵守护”儿童安全自护教育10/次。

完成情况:为提高儿童防性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中小学校老师对儿童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教育,市妇联围绕“儿童安全自护”和“儿童心灵守护”两个主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共举办“心灵守护”儿童安全自护教育课堂10场次,1200余名儿童及家长、老师受益。98%参与安全自护教育的儿童提升了自我安全防护意识,100%知道至少一个寻求帮助的途径;90%家长积极配合参与儿童安全自护的项目,95%参训老师初步掌握预防鉴别儿童安全方法。

10.继续实施“金凤工程”,资助50名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特困家庭的应届女大学生园梦大学。

完成情况:进一步扩大“金凤工程”助学行动资助范围,将二本以上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女生、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女生等品学兼优应届贫困大学生确定为资助对象,今年筹措了7.5万余元资金,对57名贫困女生分别给予10003500元的一次性资助

(二)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评价结果为优秀。鄂州市妇联项目立项基本符合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填报项目申报表,并设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且明确可考;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到位及时。鄂州市妇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项目实施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质量可控。

2. 产出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12月,截止到201712月均按要求完成;质量均达到目标值。

3. 效益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秀。发放调查问卷并统计有效得分,满意度为100%

(三)绩效指标数据来源及获取方式

1.鄂州市妇联进行考察,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并通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是否良好。

2.鄂州市妇联根据获取的资料以及数据打分。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改进下一步工作的措施

1.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2.把握好时间节点,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完成。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尽早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得到时间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各执行部室的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3.完善鄂州市妇联部门支出相关制度。

(二)对以后年度绩效目标和指标体系提出改进建议

 

附:2017年鄂州市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5

2017年鄂州市妇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鄂州市妇联 填报日期:2018年6月 总分: 99分
评价单位 鄂州市妇女联合会 评价年度 2017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万元) 预算数 259.93万元 全年执行数 258.95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59.93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数
258.9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
    执行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年初目标值 实际完成值 得分 指标值偏差率 备注
预算管理 预算执行 预算
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预算数×100%。
得分按执行率*指标权重记分 259.93 258.95 4 -0.38%
预算调整率 10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10分。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0 0 5 0.00%
目标1:开展妇联干部培训,依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妇联干部培训班,带动各级妇联开展各类培训,提升妇联干部能力素质。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覆盖面 4 举办全市妇女干部示范培训班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全市妇联干部代表 全市各区、开发区、街道、部分乡镇(村)、社区的100多名妇联干部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增强在群团改革中夯实基层基础、建强“妇女之家”的工作本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100% 100% 4 0
目标2:实施家风倡扬行动,加强与纪委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加强家庭道德建设,在全市各级各地举办“家庭文明道德大讲堂”20场/次。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场次 4 组织举办家庭文明道德大讲堂20场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20场 20场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积极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培育良好家庭道德风尚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3:弘扬传统文化,展示巾帼风采,推动全民阅读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传承美德  共沐书香”国学经典诵读比赛活动。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覆盖面 4 主办全市“传承美德  共沐书香”国学经典诵读比赛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全市范围 全市32户家庭、71个单位、1000多名选手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教家风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100% 100% 4 0
目标4:发挥优秀女性示范引领作用,选树和宣传新时期先进妇女典型,评选表彰一批市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影响力 4 评选表彰市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表彰一批市级典型 表彰了60名市级三八红旗手、30个三八红旗集体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发挥优秀女性示范引领作用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 100% 100% 4 0
目标5: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创新,利用“互联网+”创新培训模式,与劳动就业等部门合作组织开展妇女创业技能培训;扶持市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个。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个数 4 扶持创建“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0个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个市级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0个妇女占从业人数达80%以上的基地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发挥基地对所在地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6:完善市级家调委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矛盾调处率达80%以上。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调处率 4 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80%以上 91%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及时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化解婚姻家庭矛盾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7:加强凤凰街道文汇社区、百子畈村“社区家庭服务中心”督导和协调,常态化开展“家长美德实践、家长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艺术、邻里公益互助”活动10场/次,提高居民家庭道德素养。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场次 4 开展的常规活动10场次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场次 每周定期开展的常规活动达14个班次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提升家庭道德建设水平和家庭成员文明素养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8:开展家庭教育进社区指导服务,培养社区家庭教育辅导员30名,组织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志愿者到城市社区开办家长课堂,举办家庭教育讲座40场/次。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场次 4 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40场次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40场次 89场次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提升社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自转能力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9:加强儿童自护安全教育,在市直中小学举办“心灵守护”儿童安全自护教育10场/次。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场次 4 举办“心灵守护”儿童安全自护教育课堂10场次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场次 10场次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提高儿童防性侵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中小学校老师对儿童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教育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目标10:继续实施“金凤工程”,资助50名贫困单亲母亲家庭、特困家庭的应届女大学生园梦大学。
产出管理 产出指标 人数 4 对50名贫困女生给予资助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50名 57名 5 0
效益管理 效益指标 满意度 4 应届贫困女大学生园梦大学 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 100% 100% 4 0
约束性指标 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合规性 1.是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
2.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3.资金整合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有规范的审批程序。
不设权重,酌情扣分,如出现审计等部门重点披露的问题,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评价总得分不得超过70分。 (负数)
1.预算调整率指标不包括中央专款调整。
2.产出和效果原则上以人大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基础进行评价,如有调整请在备注栏说明。
3.指标说明相关内容:定性指标的评价要点,定量指标的指标实现值计算公式、数据口径,由各单位完善。
4.子目标根据重要程度赋权,子目标中产出指标与效益指标的权重比为5:4。
5.计分规则:(1)满分100分制,不设置附加分。(2)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权重区间 100-80%(含 ),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4)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权重,若为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为: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权重。(5)约束性指标以负数记分。
6.指标值偏差率=(实际完成值-预期目标值)/预期目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