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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浏览次数:24246次发布时间:2018-06-0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是市政府专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是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实施《鄂州市妇女发展规划》、《鄂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机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起草文件,印发简报,承办会议等工作,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任务。

2.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具体实施流程如下:

第一步:主管理部门拟定相关文件后,鄂州市财政局审核、备案;

第二步:鄂州市妇联协调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并进行初审、复审、现场评审;

第三步: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拨付项目资金;

第四步:督促实施,监督管理。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经费来源: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10万元,为全额财政拨款资金。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支出9.9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召开妇儿工委工作会议,总结布署年度工作,定期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进行沟通,定期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掌握规划的实施进度。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党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小组

成立绩效评价小组。鄂州市妇联依据评价工作内容成立绩效评价现场评价小组,评价小组由项目负责人、评价人员等人组成。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鄂州市妇联对绩效评价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研究,反复商讨与修改,制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评价小组进行考察,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并通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项目的实施情况是否良好。

3)评价小组根据获取的资料以及数据打分。

3.绩效评价报告

撰写评价报告,对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将评价背景、时间地点、评价基本情况、评价结果、评价等级、评价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建立项目评价工作档案。

三、综合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主要结论

1)投入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秀。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项目立项基本符合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填报项目申报表,并设定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设定基本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且明确可考;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到位及时。

2)项目过程指标评价结果为良好。鄂州市妇联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及财务制度,但未制定经费项目实施办法,项目实施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质量可控。

3)项目产出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秀。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12月,截止到201712月均按要求完成;质量均达到目标值。

4)项目效果指标评价结果为优秀。发放调查问卷并统计有效得分,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投入(20分)

根据评价原则,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1)项目立项情况(12分)

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12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资金落实情况(8分)

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过程(30分)

根据评价原则,过程评价得分为25分,评价结果为良。

1)业务管理情况(15分)

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12分,评价结果为合格。

项目实施基本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制度执行性良好。鄂州市妇联设有项目专员,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每月取得当月总结和下月计划。但大部分项目没有就项目成效进行自我评估;少数项目缺乏连续性,3分。

2)财务管理情况(15分)

该项指标评价得分为1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鄂州市妇联财务制度健全,资金审核程序健全,但未该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扣2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30分)

根据评价原则,产出评价得分为3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1)实际完成率(6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完成及时率(8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8分,评价结果为优良。

3)质量达标率(8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4)成本节约率(8分)

该项目成本未超预算,故该指标评价得分为8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效果(20分)

根据评价原则,效果评价得分为2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1)社会效益(6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6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2)经济效益(5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3)可持续影响(5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5分,评价结果为优秀。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分)

该指标评价得分为4分,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7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不断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长足发展,形成了政府主导、妇儿工委协调、部门联动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上下积极实施两个规划, 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领域的权利得到有效实现,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受教育、受保护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取得新发展。政府主动作为,源头推动两个规划稳步实施;部门联动协作,合力破解妇女儿童发展难题;坚持需求导向,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幸福感;关心关怀女性成长,推进妇女干部队伍建设。项目执行率为99.85%,成本节约率为0.15%;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分析统计有效调查问卷满意度为100%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要求,深入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复查长效机制,追踪问题整改实际效果。按照“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落实单位公开主体责任,推动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为保障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鄂州市妇联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项目的组织管理依据,确保实现项目目标。此外,还设计了规范的项目实施流程,有效的保障了项目的质量。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管理的科学性有待加强。大部分项目没有就项目成效进行自我评估;少数项目缺乏连续性,少数项目缺乏连续性。

(三)建议

1、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探索设定项目个性化指标,科学合理的设置评价标准,修订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2、把握好时间节点,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并完成。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尽早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得到时间保障;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的联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3、完善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相关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评价责任的说明

本评价结果依据评价客体提供的各项基础资料,运用规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工作组保证本次评价工作全过程的公正和公平,各项评价基础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由评价客体负责,未经评价组织机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评价结果对外公布。

(二)关于本项目评价中存在的局限性的说明

1.评价结论是鄂州市妇联出具的,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限制。鉴于这种评价工作存在资料的有限性和调查、分析、判断的局限性,评价结论无法考虑影响资金使用的所有因素,评价结论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本项目是经常性的资金使用项目,而且专业性较强。受具体参加本次项目的评价人员的专业能力的影响,对专业指标设定的全面性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附:鄂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2017年度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2

鄂州市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鄂州市妇女联合会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666362 10.651762 99.86%
 其中:中央补助
       地方资金 10 9.9854 99.85%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0.666362 0.666362 100.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召开妇儿工委工作会议,总结布署年度工作,定期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员进行沟通,定期上报指标完成情况,全面掌握规划的实施进度。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为党政部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已完成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投入指标 项目指标 项目立项 12 12 100.00%
资金指标 资金落实 8 8 100.00%
过程指标 管理指标 过程管理 15 12 80.00%
财务管理 15 13 86.67%



数量指标 实际完成率 6 6 100.00%
质量指标 质量达标率 8 8 100.00%
时效指标 完成及时率 8 8 100.00%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8 8 100.00%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5 5 100.00%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6 6 100.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5 5 100.0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 4 100.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