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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组织开展“党员不能信仰宗教”专题研讨

发布:浏览次数:26138次发布时间:2018-09-30


为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帮助大家切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人生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930日上午,市妇联机关组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研讨会,对“党员不能信仰宗教”进行专题研讨。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汪细少主持了研讨会,市妇联机关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研讨活动。

会上,在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关于信仰宗教党员的纪律处分条款原文后,汪主席围绕“什么是信仰宗教,它有哪些表现形式?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不信仰宗教?”两个方面率先进行交流发言。她要求,妇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党员不得信仰宗教”这条底线、红线,严格遵守党章这个总规矩,与党同心同德。一是要履行部门职责,积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引领妇女群众,凝聚巾帼力量,听党话,跟党走。二是要以上率下, 做好遵规守纪表率。党的纪律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动规范和行动准则,妇联每位党员干部要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做遵规守纪的表率。三是要管好自己的亲属。妇联干部不但自己不能信仰宗教,还要管好自己身边的家人亲属,对有信教意向的亲朋和妇女群众,要积极耐心地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帮助她们转变信念,做出正确选择,尽到自己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引导群众崇尚科学文明、追求社会进步的责任。

随后,副主席瞿润红、王红和部分党员代表也畅谈了“党员不能信仰宗教”心得体会,大家纷纷表示:坚决不信仰宗教,坚决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并现场签订了《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