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妇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市妇联党组会研究,确定将许红艳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拟推荐对象,易子琦等3名个人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拟推荐对象,鄂州市实验小学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3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0830483
电子邮箱:409147726@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滨湖大厦803室 436099
鄂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
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拟推荐对象名单
1.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
许红艳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菜园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2.湖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3名)
易子琦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副所长
周思夷 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王清 鄂城区古楼街道镜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3.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
鄂州市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