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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浏览次数:3771次发布时间:2024-01-19

根据妇联《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单位推荐、妇联党组会研究,确定将许红艳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拟推荐对象,易子琦3名个人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拟推荐对象,鄂州市实验小学作为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拟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5-3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13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妇联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0830483

电子邮箱:409147726@qq.com

通讯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滨湖大厦803  436099


鄂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4125


附件

2023年度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

拟推荐对象名单

1.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1名)

许红艳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菜园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2.湖北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3名)

易子琦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古楼派出所副所长

周思夷 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王清 鄂城区古楼街道镜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妇联主席

3.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1个)

鄂州市实验小学